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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财政专场)实录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24-09-24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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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菏泽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新闻发布会召开,邀请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工作进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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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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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召开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财政专场),发布主题是2024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工作。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我们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先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魏波先生,共同为大家介绍整体情况并回答记者们的问题。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菏新闻机构、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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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首先请马勇局长对2024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工作进行介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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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勇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上午好!

这次新闻发布会,主要目的是对社会各界关注的2024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工作进行一个全面的介绍说明。

在政府采购领域,我国实行的是专家评审制度。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技术力量,在政府采购活动的许多重要环节赋予了决定性的权利。

为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源头管理,打造高水平、高素质专家队伍,更好发挥评审专家决策支撑作用,提高采购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8月23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启动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及征集选聘工作。我市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清理复核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通过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众号、山东通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下面,我分别介绍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工作和征集选聘工作。

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清理复核工作

本次清理复核主要面向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的专家,包括因未参与培训、涉及投诉举报等情形被暂停抽取资格的入库专家。本次清理活动截止到2024年10月25日,逾期未有效提交相关资料的,将停止其评审专家抽取资格。

本次清理复核有5个关键点:

一是社保信息。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应当以缴纳社保的部门单位为准。

二是评审专业。近期,我省新修订了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入库专家需结合自身从事工作,根据专业分类目录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最多不超过3个。

三是职称资格。入库专家应当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同等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并在相关领域工作。

四是单位确认。入库专家所在单位应当对专家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等综合行为进行评价确认,并出具单位推荐确认函。

五是回避单位。入库专家应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兼职单位,三年内担任过董事、监事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企业。这些信息将作为以后抽取专家时的回避依据。

另外,凡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决策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处罚,或因个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专家,财政部门核实确认相关信息后予以清理出库。

二、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

本次征集选聘工作面向全社会有意向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专业人才。

(一)关于征集的条件

1.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在相关领域工作;

2.熟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掌握申请评审专业相关的市场情况,能够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论证、评审、验收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3.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3年内,未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决策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以及被解聘专家资格等情况;

4.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适应远程异地评审等电子化评审工作要求,独立、熟练完成评审工作等。

更详细的征集条件请查阅已经在市财政局官网发布的公告。

(二)关于征集的时间和流程

此次征集时间为9月9日—10月25日。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报名

申请人于9月30日前携带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确认函等材料,前往牡丹区中华路2626号市财政局8楼808室政府采购监管科报名。市财政局将于10月13日前后对所有申请人统一组织测评,测评通过后为申请人开设账号。

2.财政审核

申请人完善信息提交后,市财政局10月25日前对申请人上报信息和材料进行集中初审确认,确认无异议后,报送省财政厅集中会审。

3.选聘承诺

经过省财政厅审核入库的人员,即视为被选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内签署专家个人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4.能力测试

省财政厅于10月底前组织拟聘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及测试。通过测试的,赋予专家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抽取资格。

本次征集选聘工作坚持“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德才相配、择优选聘”原则,欢迎各行各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符合征集条件的优秀人才积极报名参与选聘工作。

同时,借此机会,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广而告之,深入报道,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参与政府采购,共同打造有序竞争、公开公平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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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感谢马局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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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记者

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请问菏泽市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年龄是否有限制?已经退休的人员能否做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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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波

本次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于人员申报条件内容涉及到申报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专业技术职称、相关领域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年龄限制问题,要求是只要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63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那么无论是单位在职人员,还是已退休人员,都在申报的范围,通过评审专家选聘程序,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评审专家注册和信息录入。我的回答就是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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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记者

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是否有相应的补助?

魏波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我市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以评审时间为计算标准。评审时间计算从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开始时间起算,至评审专家在评审报告上完成签字时间止。其中,中途用餐及休息时间不计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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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的标准是多少?

魏波

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具体支付标准为:

(一)评审时间不满3小时的,劳务报酬为400元/人;评审时间超过3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人(增加时间超过30 分钟但不足1个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按50元/人计算)。评审时间需跨日的,从次日起的评审费用每人每小时按照100元支付。

(二)评审专家到达评审地点后,非评审专家自身原因(因回避关系、项目取消或延期、项目未进行评审即废标或终止等) 不能开展评审工作的,按照每人200元标准支付误工费。

(三)评审专家参加本地项目或在本地参加远程异地项目评审的,仅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审专家赴异地参加评审的,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住宿费和交通费。异地范围界定参照各地市《差旅费标准》确定。

我的回答就是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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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和对记者提问的解答。请各媒体对今天发布会的内容进行充分、广泛的宣传报道,为进一步打造高水平、高素质专家队伍、更好发挥评审专家决策支撑作用作出贡献,助力政府采购质效提升,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图片摄影:石新莹) 


责任编辑:
张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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